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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做好2012年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做好沿海渔港、养殖区视频监控设备的养护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修复。省海洋预报台要做好海洋观测设备和传输系统的巡查维护与运行监控,确保观测数据的安全有效。

  五、切实做好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CDMA手持定位终端的升级换代

  为我省44.1KW以下的小型渔船配备CDMA终端,是组织渔船及时防台避风、组织海难事故及时有效施救的重要技术手段,是利用现代通信技术提升渔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体现。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做好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CDMA手持终端升级换代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11〕439号)要求,认真做好升级换代工作,争取4月30日前完成终端发放。要切实应用并发挥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作用,及时监督、核查所辖渔船应急终端配置及使用情况,修正渔船数据库,确保汛期到来时能够对渔船实行信息化管理。

  六、认真开展辖区内渔船渔排的调查摸底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厅下发的表格(见附件),以县(市、区)为单位登记造册,各设区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于3月21日前报省厅应急指挥中心(电话:0591-87857649,传真:0591-87846912)。

  七、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汛期应急值班制度,加强安全应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强化信息发送,保障应急通讯畅通;省海洋预报台要做好预警报工作,确保汛期风暴潮、海浪、赤潮等灾害的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畅通。

  请各设区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于3月21日前将本地区防汛备汛情况报送我厅防灾减灾处。联系人:陆开雄;电话:0591-87816257;传真:0591-87811275

  附件:2012年福建省渔船渔排情况摸底统计表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2年福建省渔船渔排情况摸底统计表
  填报单位:                               单位:艘、箱、人

项 

渔 船

总 数

 

船 员总 数

 

60马力

以上渔船

60马力以下渔船

网箱所在海区

网 箱

数 量

渔 排 人 员

船数

船员

船数

船员

合 计

其  中

主 要

劳 力

老人、妇

女、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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