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做好2012年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闽海渔〔2012〕68号)
各市、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预测:今年我省雨季降雨量较常年略多,江河来水比去年有所增加,登陆或影响我省的热带气旋较常年偏多,其中有1~2个台风严重影响我省。做好今年的海洋与渔业防汛防台风等工作,对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就做好今年防汛防台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防汛备汛责任制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汛期和台风到来之前安排部署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主的各项责任制;要按照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各类预案,尤其是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要求,确定并逐级落实养殖渔排、水产养殖场(水库、池塘)、渔船、渔港、避风澳、避风锚地等渔业设施的防汛备汛责任人;要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时通报防汛备汛信息,协调做好防灾减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尽快开展汛前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尽快组织开展防汛大检查,重点对渔港避风防灾功能、码头、堤岸、航标、养殖渔排、抢险救灾船艇和渔港的监控、消防、照明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险情和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人,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和排除;要充分利用汛期前的有利时机,抓紧组织力量对渔港、渔排、养殖场等渔业设施进行除险加固;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海洋与渔业系统防汛防台风督查机制,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三、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各类应急预案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海洋与渔业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尤其是要进一步完善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要在去年应对台风的基础上,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提高防汛防台风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抓紧做好应急管理设备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