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加快公办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设施建设,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城市建成764个,实现全覆盖,农村建成229个。(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1、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600万平方米,竣工600万平方米,加快岱山、丁家庄、花岗、上坊等一批保障性住房片区市政配套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22、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准入、退出管理和租金标准。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扩大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三、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23、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新一轮就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口计生等设施区域布局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人口计生委)
24、制定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社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建立城乡之间教师流动制度,深入推进“百校千师携手共进计划”。(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6、完善15年基础教育扶困助学“绿色通道”,继续全面推进幼儿助学券政策,公办幼儿园比例提高到55%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7、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推进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医疗服务模式,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5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8、改善办医硬件条件和服务环境,实现医疗机构就医“一卡通”,推进医疗自助终端服务。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落实10大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29、推进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和总分馆制建设,加快社区(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为群众免费提供基本文化项目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30、深入推进“百万市民健身工程”、“农民体育幸福工程”,广泛开展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和公益演出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
31、加快居民小区周边游园绿地建设,村庄、窗口地带和重要环境敏感区周边环境整治,深入开展绿色人居环境社区和“康居乡村”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