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2年社会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2〕8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 2012 年社会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市各有关责任单位和各区县按照目标分解的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2月23日
南京市2012年社会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为切实做好 2012 年社会建设工作目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健全目标管理责任机制,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 2012 年社会建设工作目标〉的通知》(宁委发〔2012〕18号),现对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一、鼓励创业富民,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1、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积极投身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
2、不断完善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机制,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大力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双倍增计划”,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 13%,力争增长 14%。(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
4、采取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减免创业企业税费、扩大创业补贴范围、创新创业培训模式等方式,加强创业实训基地和创业园区等创业孵化载体建设,重点提高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和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委)
5、开展“创业导师进校园”系列活动,积极培育创业服务组织,提高创业成功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6、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
7、健全投资项目就业论证评估制度,创新政府补贴培训机制。完善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系统,建立全市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发布机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8、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城乡就业。新增城镇就业 14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以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农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