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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
(穗府办〔2012〕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2011年,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和突发事件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市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标准的通知》(穗府办电〔2009〕7号)和《关于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的通知》(穗府办〔2011〕20号)规定,不断拓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机制,创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方法,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的研判和会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对科学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广州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规定,市应急办对各区(县级市)、各有关单位2011年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了综合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花都区政府等22个优秀单位和陈大跃等103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名单附后)。

  希望上述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市各单位学习先进,增强责任意识,全面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水平,推动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2011年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22个):

  花都区政府

  越秀区政府

  白云区政府

  从化市政府

  增城市政府

  天河区政府

  市卫生局

  市水务局

  市公安局

  市气象局

  广州海事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民政局

  市安全监管局

  市环保局

  市农业局

  市国家安全局

  市经贸委

  市教育局

  市外办

  广州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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