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弘扬北京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弘扬北京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总公司和高等院校党委:

  经市委同意,现将《关于弘扬北京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2012年2月25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北京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2〕7号),结合本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以短暂的一生谱写了无比壮丽的人生诗篇,树立了一座令人景仰的思想道德丰碑,是全国人民学习的光辉榜样。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几十年来,在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和大力倡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全力推动下,学雷锋活动在全市生根开花、蓬勃发展,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习践行雷锋精神,涌现出一大批雷锋式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对于激发人们思想道德建设热情,倡导文明新风,匡正道德失范,矫正诚信缺失,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引导人们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首都文明风尚的创造者;对于弘扬北京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全市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对于凝聚干部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全面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