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畜牧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政函〔2012〕4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自实施全省畜牧业加快发展三年攻坚战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畜牧部门、相关单位和全省广大畜牧业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力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做大做强畜产品加工业,加速畜牧业扩能升级,圆满完成了全省畜牧业加快发展三年攻坚战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确保农民经济收入持续增加,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级政府、畜牧部门和广大畜牧业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全省畜牧业工作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授予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等40个单位 “吉林省畜牧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授予孙和平等70名同志 “吉林省畜牧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加快全省现代畜牧业经济发展中再立新功。
全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广大畜牧业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以实际行动模范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畜牧业发展为己任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顽强拼搏,争创一流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优良品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为全省畜牧业再上新台阶,实现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吉林省畜牧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吉林省畜牧业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
吉林省畜牧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共计40个)
长春市:
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
榆树市人民政府
农安县人民政府
德惠市畜牧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