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11〕141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一一年六月三日
桂林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63号)精神,决定从2011年5月到年底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目标
通过集中力量排查隐患,严厉打击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各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使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覆盖率、非法添加行为查处率、违法案件移交率、举报投诉核查率、宣传教育覆盖率、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均达到100%;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建立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监管机制,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根本控制。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1.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按照食品分段管理与行业管理职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法定义务,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贮存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市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桂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