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首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9〕9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首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Ο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桂林市首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会提出“文化立市”的战略部署,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展示我市在挖掘、保护、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进一步推动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新的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做好参加明年“全区首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的准备,定于2009年9月下旬举办“桂林市首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办单位
桂林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共桂林市委宣传部
桂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桂林市文化局
三、组织机构
成立桂林市首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组委会:
主 任:蒋炳穗 副市长
副主 任:赵仲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继荣 中共桂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粟卫宏 市民委主任
唐柳林 市文化局局长
委 员:李 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健生 市广电局党组成员
全政红 桂林日报社副总编
潘天秀 市民委副主任
苏韶芬 桂林市群众文化艺术馆馆长
各代表队队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宣传组、舞台组、安全保卫组、后勤接待组。办公室设在桂林市民委,联系电话:2886758
(一)办公室
主 任:潘天秀(兼)
副主任:苏韶芬(兼)
成 员:覃有义、张凯奇、蒙姝丽、卢雅吉(市民委)、邓力洪(市文化局)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文艺汇演工作计划;
2.负责文艺汇演有关材料的起草、印发与上报;
3.负责文艺汇演的筹备、组织、协调、联络、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