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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书院镇中久村村庄建房规划的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书院镇中久村村庄建房规划的批复
(浦府〔2011〕289号)


书院镇人民政府:
  区规土局转报的你镇《关于报批<浦东新区书院镇中久村村庄建房规划(2011-2020)>的请示》(书府〔2011〕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书院镇中久村村庄建房规划》,规划范围为中久村村域范围。
  二、同意中久村规划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规划近期至2015年,居住人口约3515人,居民点用地面积约55.55公顷;规划远期至2020年,居住人口约1500人,居民点用地面积约15.11公顷。
  三、同意规划所确定的村民居住点的布局、数量和类型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和规模。规划近期新增4个居民建房引导区,综合设置服务设施,内容包括村委会、商店、健身点、小型市场、医疗室、综合服务用房、垃圾收集点等。
  四、同意规划确定的周边道路等级及相应交通设施的布局,请进一步深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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