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的通知
(昆政办〔2010〕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现代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昆明市现代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
现代服务业是与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交通运输、仓储、邮电等传统服务业相区别的一个概念,是新时期的朝阳产业。一般而言,现代服务业是在工业产品进入大规模消费阶段时,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化理念发展起来的新兴服务业以及部分改造后“再现活力”的传统服务业,主要有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现代物流业、中介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管理咨询业、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会议展览、国际商务、旅游业、教育培训、医疗服务和社会服务等行业。与传统服务业相比较,现代服务业是新经济的体现者,从一开始便具有信息化、国际化、规模化、品牌化等优势,更突出了其高成长、高增长、高科技知识含量和强辐射等产业特征,对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和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国际经济发展经验表明,现代服务业的发达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在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过程中,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是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为对昆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客观测度和计量,更准确地监测和分析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状况,引导我市现代服务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统计指标体系。
一、现代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构建现代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性原则。从昆明实际出发,选择含义准确、便于理解、易于集散的可靠和实用的指标构建指标体系,在科学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能准确反映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
2.导向性原则。指标体系通过对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实际状况的评价及动态监测,能及时发现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优势和不足,为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包括规划、政策和管理等方面的正确导向。
3.系统性原则。指标体系必须能够较为真实地反映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及其主要特征,准确地体现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内涵,各指标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共同组成一个有机整体。
4.可比性原则。由于各地区之间存在自然禀赋差异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等方面的因素,建立指标体系必须做到价值量指标与实物量指标相结合,同时应充分考虑不同时期的动态可比性,以保证指标体系作用的最佳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