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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广丘北经验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广丘北经验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政办〔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入推广丘北经验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深入推广丘北经验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全省丘北经验推广工作暨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广丘北经验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08〕131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公共交通的决定》(昆通〔2008〕64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昆发〔2010〕1号),进一步建立完善城乡公交客运网络,加快城乡公交客运发展,更好地满足城乡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的需求,逐步形成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实现城乡公交服务均等化,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入推广丘北经验,明确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疏堵结合,规范城乡客运市场秩序,大力发展城乡客运,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为核心;以突出城乡客运的公益性,履行政府责任,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出行需求,兼顾个性化出行需求为实施原则;以发展农村经济,实施“路、站、运”一体化工程,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出行条件,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以我市正在实施的地铁交通建设为契机,树立建设一体化公共交通系统,完善城乡综合客运交通体系,促进我市逐步建成功能完备、公平高效、安全经济、环境友善的多模式一体化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满足不断增长变化的交通需求,支撑和引导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全市深入推广丘北工作经验,形成具有昆明特色的“推丘”工作模式,更好地统筹城乡客运发展,促进现代新昆明建设,实现昆明科学发展新跨越。
  (二)发展目标。深入贯彻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公交成为城乡居民出行首选方式,全面开通连接乡镇之间、乡镇到村、村与村之间的一体化城乡公交客运线网,实现全市内外交通和城乡交通快速转换的“无缝衔接、零换乘”目标。近期要完成以下目标:到2010年底,在乡镇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100%的基础上,使全市具备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90%;到“十二五”末,全市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100%。力争在2012年底,确保在“十二五”末实现城乡客运站场建设“二个百分百”,即乡镇等级客运站建成率达100%,县城二级以上客运站建成率达100%。力争在“十二五”末实现村村有候车亭(棚),即全市所有行政村至少有一个可供使用的候车亭(棚)或港湾式站台。在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基础上,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十二五”末,我市初步形成城乡客运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逐步形成市域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并有效辐射滇中城市经济圈的大公交网络体系,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网络进一步完善,城乡群众乘车难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城乡客运安全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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