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开发各类体育市场,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发挥体育产业对其他相关产业的促进作用,努力实现体育产业与旅游、文化、科技、卫生、建筑、会展、广告、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等产业良性互动,不断提高体育产业的辐射效应,进一步完善体育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类体育组织、体育赛事依法开发其专有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吸引国内外企业在我市开办体育健身连锁店,鼓励本地社会各界兴办体育健身俱乐部;鼓励各健身俱乐部间资源共享,扩大经营空间;强化网点规划和建设,打造差异化的健身俱乐部;加强收益管理,丰富各健身俱乐部的服务内容,引导消费者进行二次消费、三次消费。积极培育竞赛表演市场。支持一批水平高、影响力大、观赏性强、群众基础深厚的体育竞赛项目进入市场;加强竞赛表演市场的策划、包装和营销工作,打造我市国内外体育赛事品牌;鼓励和支持企业和个人投资股份制职业俱乐部,实现体育赛事主体多元化。紧密结合我市旅游业的二次创业工程,充分发挥我市的体育、自然与人文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在各县(市)区开发一批高尔夫球、登山、攀岩、漂流、探险、定向运动、汽车、摩托车、滑草、水上运动、台球、网球、室内健身、自行车等经营项目。建立昆明户外运动基地、举办各类国内外定向运动及汽车越野赛事。开发具有特色的民族民间体育展演业、民族民间大众健身娱乐业、民族民间体育旅游业。
(八)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各级政府要合理规划和布局公共体育设施,认真做好全市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公共体育设施运营模式,努力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充分发挥公共体育设施在提供社会体育服务、满足群众体育需求方面的作用。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各县(市)区要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支持,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多渠道投资兴建体育设施,加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体育设施建设。公共体育设施要建立和落实服务规范、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等制度,保证公共体育设施正常安全使用。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产业工作的领导,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要把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列入本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体育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和发挥本地区所具有的体育、社会、人文与自然资源优势,做好本地区体育产业发展的项目引导与政策选择工作。要正确处理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关系,准确把握体育产业发展重点,落实各项相关政策措施。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动员和引导社会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体育产业两级统计指标体系,即《
统计法》规定的统计指标体系和各部门的行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快推进我市体育产业的统计调查工作,将体育产业纳入国民经济统计体系,以掌握我市体育产业的总量、业态成熟程度、产业组成结构、产业关联度等基本经济指标,为科学制定我市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