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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政工作总体思路和要点的通知


  (六)抓信息化建设,提高水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工作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加强水政信息化建设,及时了解、掌握全省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情况,加强水政监察人员的监管;通过对水事纠纷的预防、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水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进行实时监控,加强层级之间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工作任务:

  1、建立水政监察队伍信息系统。今年将重新整理全省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情况和在岗水政监察员个人简历,建立信息库,并对离岗人员的证件进行一次清理、注销。今后二年,争取厅信息中心的支持,研发水政监察队伍信息系统,对队伍建设和人员工作状态按年度录入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监管。

  2、建立水事纠纷预警系统。通过水事矛盾隐患的排查,及时掌握水事矛盾新动向、新情况,建立全省水事矛盾和水事纠纷信息库,标明水事矛盾的名称、所在区域、主要原因、预防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在“十二五”期间,研发水事纠纷预警系统,将上述信息录入该系统,加强实时监控,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激化、扩大。

  3、建立水行政许可项目实时监控系统。为加强水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委托科研单位,研发水行政许可项目实时监控系统。在该系统中首先录入全省重大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规模、地址、具体要求(控制性要素)、补救措施等基本情况,然后,在该项目实施阶段,由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将该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以及监督检查情况,以图片和文字的形式,实时登录到监控系统,以便省厅及时了解,提高监管的效率。同时,通过卫星遥感系统与已批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对比,及时发现并制止未经批准填占水域或不按照批准要求兴建工程等违法行为。

  4、建立水行政处罚实时监控系统。比照目前我省省级行政监察对行政许可项目实行实时监控的做法,“十二五”期间,委托研发水行政处罚实时监控系统。通过该系统,对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案件,从受理立案开始,到执行结案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及时监督、指导,规范水行政处罚行为,及时纠正不当处罚,树立水行政主管部门良好的形象。

  5、编制《浙江省水政监察年报》。通过统计分析,总结当年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水法规宣传、水行政执法、水行政许可、纠纷与信访处理等工作取得的成效与问题,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制成册,用于资料积累和工作交流,也为今后进一步改进水政监察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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