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监局关于筹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的批复
(苏银监复〔2012〕5号)
中国光大银行常州支行:
你支行《关于筹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的请示 》(常光银发〔2011〕9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支行在常州市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筹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二、你支行应按照《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开展筹建工作。机构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筹建结束后按规定向常州银监分局提交开业申请。未能按期完成筹建的,请在筹建期届满前1个月向常州银监分局提交筹建延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