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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江苏银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苏银监复〔2012〕17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省农行营业部关于江宁支行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农银苏营发〔2012〕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变更营业场所至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挹淮街131-143号。该支行在新址开业前,在原址继续营业。

  二、你部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送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及安全、消防合格证明材料。完成上述工作后,该支行方可在新址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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