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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昆明金融产业聚集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营造良好金融市场环境。大力发展货币市场,鼓励银行机构开展汇兑、承兑、信用证、短期融资券等各类服务,积极发展支付结算、基金托管、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等中间业务。加快发展资本市场,培育壮大后备上市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努力增加上市公司数量,扩大上市公司规模;积极拓展保险市场,鼓励和引导保险资金在我市的运用。
  (四)营造良好金融中介服务环境。大力发展信用服务业,为企业提供产权交易、财务代理、理财咨询、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财务公证贷款担保等中介服务,提升信用中介组织社会化、市场化服务水平。为会计、法律、评估、评级、咨询以及资格认证等各类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市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与现代金融管理和国际化战略相适应,能满足境内外不同服务对象、不同市场需求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五)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是金融业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服务系统建设,建立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建立涉及国土、住建、农业、社保、公安、税务等部门信息的基本信息数据库,与金融机构实现信息共享,探索建立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建立金融机构逃废债务黑名单、同业共享信息库和同业联合制裁逃废债务行为制度,协助驻昆金融机构做好金融债权维护工作。
  (六)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大我市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宣传力度,提升昆明市金融知名度;政府、金融单位与高校院所联合,致力于金融创新理论研究和应用,针对商业银行区域化扩展、人民币跨境金融服务、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创新、信用担保、中间业务、混业经营及综合金融产品等提供智力支持;发挥新闻传媒的宣传教育作用,普及现代金融知识、金融文化和金融法制,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的金融信息,增强公众现代金融意识,切实提高公众金融素质,为金融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保障体制
  (一)组建领导小组,完善组织机构。为有效推进金融产业园区的建设,成立“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成立相关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对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和具体实施。建立昆明金融产业园区新型社区服务中心,为昆明金融产业园区提供全面、优质、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智能化服务。
  (二)实行绩效管理,实施目标倒逼。建立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全面、客观、公平的绩效考核体系,全面实行政务公开、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和工作AB岗等办事制度。对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建设通过“倒排工作、挂图作战”的方式,逐年、逐季、逐月、逐周进行任务分解,加大跑办和服务力度,力促早投产、早见效。实践“一线工作法”,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现场研究、现场会办、现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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