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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险昆明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整合行业力量,创新机制,重点扶优,积极试点,逐步推进,充分发挥保险业经济“助推器”、社会“稳定器”和人民福利“倍增器”的作用,增强保险业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调节能力,致力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突破:
  (一)强化保险业对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度及渗透力。
  持续加大保险对昆明市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事关民生福利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安全机制等方面配套服务的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保险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有机结合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等方式,明确保险支持地方发展重点,巩固深化成绩,积极探索试点,实现承保金额在国民财富中的比重、保险赔付在全社会灾害事故损失中的比重等反映保险对经济社会贡献度的指标显著提高,促进保险业在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三农”工作以及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深化保险业对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以产品创新为突破,争取保险公司总部对地方的政策支持与倾斜,不断推出适应昆明发展需求、人民群众需求的各类财产、人身保险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保险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保险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以服务创新为重点,更新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深化保险与相关部门“防预结合,综合保障”的合作模式,健全资源互享、人员互通、信息互用的服务联动机制。以完善网络为支撑,继续加大保险机构在城、乡两级营销服务网点建设中的扶持指导力度,探索研究保险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服务配套手段和途径,不断培育和完善区域市场体系。以拓展领域为目标,积极服务社会医疗卫生、养老保障、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广泛参与“平安建设”和社区治安各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完善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机制和服务功能。
  (三)优化地方支持保险生态环境和保险监管建设。
  明确昆明市各级政府、部门和保险机构在“保险昆明行动计划”中的责任分工,加强保险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机制。结合建设“富强昆明、活力昆明、文化昆明、生态昆明、和谐昆明”各项目标,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争取上级政府或以地方立法方式对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涉及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和产品服务创新给予支持,为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和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舆论环境,实现公共政策更加有利于保险业发展、市场运行更加公开透明、保险业形象不断改善、保险影响持续扩大、公众保险意识明显增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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