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计划》的通知
(沪卫疾妇〔2012〕010号)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预防保健专业机构:
现将《2012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2012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要点
2012年是切实落实“十二五”医改任务,全面实施第三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一年。本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将根据卫生部和市政府的要求,以“全程化、精细化、高效化和绩效化”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传染病发病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市民健康素质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水平,着力推进疾控和妇幼工作持续和稳定发展。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完成“十二五”规划和医改任务
(一)全面组织落实国家和本市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63号)要求,以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继续推进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和实施本市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尤其是本市新增新生儿疾病筛查、社区大肠癌筛查和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订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开展督导与评估,切实实施项目管理制度。
(二)全面组织实施第三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55号)要求,各区县卫生局、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目标和签订的责任书要求,落实项目责任,分解项目任务,细化实施方案,推进项目进度。协调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按阶段落实项目经费。强化项目人员培训与实施情况的管理,完善项目信息报送与沟通、项目督导与评估等制度建设。
(三)全面组织实施“医教结合”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全面落实“一校一医”工作模式,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落实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完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缺勤缺课监测与报告,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与处置要求与流程,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开展学生常见疾病、伤害以及肥胖等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和干预。继续开展“学龄儿童建立屈光发育档案”、学生龋齿普查普治等项目,试点开展学生口腔卫生电子档案建档和管理。加强全市出生缺陷和残疾儿童报告制度,强化特教儿童入校评估,完善全程医学监护和教学康复结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儿童孤独症防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