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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罗巴鲁富锌涂料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罗巴鲁富锌涂料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
(沪安监管危许〔2012〕47号)


上海罗巴鲁富锌涂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扩建厂房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及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等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有关建设项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采取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请依据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在施工图设计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二、生产车间应设置机械排风,保证生产场所通风良好,投料及出料包装等易散发可燃、有害气体部位应设置局部吸风装置。

  三、甲类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单独设置,地面采用不发火材料,储存易燃液体的场所应采取防止液体泄漏流散的措施,有可燃气体散发的生产、储存场所应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四、施工图设计时,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的要求,注明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具体要求。施工时,应请有关防爆电气设备检测站专业人员定期到现场检查指导,以确保安装质量达到整体防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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