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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妇女发展规划和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2012)

  (四)完善妇女事业发展监测评估机制。
  对全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规划目标进展情况。通过监测评估,系统分析和评价规划目标达标状况,预测妇女发展趋势,准确掌握妇女发展状况,制定和调整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规划目标的实现,为规划未来妇女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建立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制度,规范和完善与妇女生存、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和分性别统计指标,并纳入政府和部门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和完善市、区县(自治县)妇女发展监测数据库。监测统计人员应高度重视数据收集的时效性,逐级负责并由统计部门督促把关。建立健全市、区县(自治县)妇女发展监测数据库,规范各级数据的收集、发布和展示,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全市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

  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主要阐明规划期内,政府在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等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工作重点以及政策导向,是政府在儿童事业领域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十年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南。
  一、现实基础
  2001―2010年重庆市儿童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市贯彻儿童优先发展战略强劲有力,《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预期目标全面完成。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为新时期全市儿童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十年来,重庆市以儿童优先发展的四大重点领域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儿童事业发展。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等多项指标达到西部领先水平,部分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儿童爱心庄园、儿童医院、少年儿童图书馆、科技馆等一大批重点设施相继投入使用,并建立起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等一系列保障措施,儿童事业发展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成长环境不断优化。儿童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0.9%,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中小学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90%,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毛入率上升到80%。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婴儿死亡率由2000年的28.8‰下降到2010年的11.3‰,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下降到1%,中小学《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到93.1%。社会保障救助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市建成儿童福利院7所、建成及在建青少年活动中心40个,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大幅增加,服务儿童的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形成。
  ――权益保障不断加强。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法制环境更加优化。全市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201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力度加大。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基层法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建立了未成年人缓刑人员监管回访考察等制度;基层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建立了微罪不诉考察教育工作机制等;公安系统严打各种刑事犯罪,侵害儿童权益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控制在7.8%。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加强,未成年犯罪人员回归社会能力进一步提高。
  ――政策措施扎实到位。制定实施了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的多项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了市、区县(自治县)、街道(乡镇)三级妇女儿童工作领导机构,将实施纲要(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和成员单位政绩考核,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儿童事业发展经费投入创历史新高,儿童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福利等设施建设和普惠性政策措施的经费投入得到保障。
  重庆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为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新形势下儿童工作面临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为:推动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重道远,儿童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有待加强,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仍有发生,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等等。进一步解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权益保护,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
  专栏一 2001―2010年儿童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00年

基期数

规 划 目 标

2010年

完成值

1

城镇儿童保健覆盖率

%

83.8

90

92.4

2

农村儿童保健覆盖率

%

72.2

60

75.8

3

卡介苗接种率

%

95.7

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

99.8

脊灰疫苗接种率

%

95.7

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

99.5

白百破疫苗接种率

%

93.9

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

99.5

麻疹疫苗接种率

%

91.5

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

99.4

4

乙肝疫苗接种率

%

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98.7

5

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12.7

≤12

10.5

6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

%

0.9

<5

1.2

7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的区县(自治县)数

1

<1

0

8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

%

1.6

<1.2

1.0

9

婴儿死亡率

28.8

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

11.3

10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1.4

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

14.5

11

合格碘盐食用率

%

95

96.04

12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61.07

基本接受学前教育

70.9

13

农村学前一年入园率

%

84.8

有较大提高

(高于2000年比例)

95.55

14

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

%

99.8

>99

99.94

15

初中毛入学率

%

94.9

95

99.06

16

残疾儿童入学率

%

80

80

90

17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40.4

>80

80

18

中小学《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

%

92.9

>90

93.1

19

有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的区县比例

%

25.00

100

100

20

残疾儿童康复率

%

20.42

提高(高于2000年比例)

32.8

21

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晓率

%

80

>95

96

22

少年法庭数

1

建立

4

23

获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受援人数

46

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高于2000年人数)

3497

24

农村改水受益率

%

92.2

>97

98.6

25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59.3

>60

87.5

26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35.9

>55

54.1

27

城镇绿化覆盖率

%

20.35

35

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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