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妇女事业发展监测评估机制。
对全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规划目标进展情况。通过监测评估,系统分析和评价规划目标达标状况,预测妇女发展趋势,准确掌握妇女发展状况,制定和调整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规划目标的实现,为规划未来妇女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建立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制度,规范和完善与妇女生存、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和分性别统计指标,并纳入政府和部门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和完善市、区县(自治县)妇女发展监测数据库。监测统计人员应高度重视数据收集的时效性,逐级负责并由统计部门督促把关。建立健全市、区县(自治县)妇女发展监测数据库,规范各级数据的收集、发布和展示,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全市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
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
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主要阐明规划期内,政府在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等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工作重点以及政策导向,是政府在儿童事业领域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十年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南。
一、现实基础
2001―2010年重庆市儿童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市贯彻儿童优先发展战略强劲有力,《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预期目标全面完成。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为新时期全市儿童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十年来,重庆市以儿童优先发展的四大重点领域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儿童事业发展。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等多项指标达到西部领先水平,部分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儿童爱心庄园、儿童医院、少年儿童图书馆、科技馆等一大批重点设施相继投入使用,并建立起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等一系列保障措施,儿童事业发展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成长环境不断优化。儿童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0.9%,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中小学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90%,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毛入率上升到80%。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婴儿死亡率由2000年的28.8‰下降到2010年的11.3‰,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下降到1%,中小学《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到93.1%。社会保障救助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市建成儿童福利院7所、建成及在建青少年活动中心40个,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大幅增加,服务儿童的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形成。
――权益保障不断加强。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法制环境更加优化。全市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201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力度加大。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基层法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建立了未成年人缓刑人员监管回访考察等制度;基层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建立了微罪不诉考察教育工作机制等;公安系统严打各种刑事犯罪,侵害儿童权益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控制在7.8%。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加强,未成年犯罪人员回归社会能力进一步提高。
――政策措施扎实到位。制定实施了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的多项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了市、区县(自治县)、街道(乡镇)三级妇女儿童工作领导机构,将实施纲要(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和成员单位政绩考核,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儿童事业发展经费投入创历史新高,儿童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福利等设施建设和普惠性政策措施的经费投入得到保障。
重庆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为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新形势下儿童工作面临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为:推动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重道远,儿童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有待加强,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仍有发生,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等等。进一步解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权益保护,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
专栏一 2001―2010年儿童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00年
基期数
| 规 划 目 标
| 2010年
完成值
|
1
| 城镇儿童保健覆盖率
| %
| 83.8
| 90
| 92.4
|
2
| 农村儿童保健覆盖率
| %
| 72.2
| 60
| 75.8
|
3
| 卡介苗接种率
| %
| 95.7
| 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
| 99.8
|
脊灰疫苗接种率
| %
| 95.7
| 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
| 99.5
|
白百破疫苗接种率
| %
| 93.9
| 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
| 99.5
|
麻疹疫苗接种率
| %
| 91.5
| 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
| 99.4
|
4
| 乙肝疫苗接种率
| %
| ―
| 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 98.7
|
5
| 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 ‰
| 12.7
| ≤12
| 10.5
|
6
|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
| %
| 0.9
| <5
| 1.2
|
7
|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的区县(自治县)数
| 个
| 1
| <1
| 0
|
8
|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
| %
| 1.6
| <1.2
| 1.0
|
9
| 婴儿死亡率
| ‰
| 28.8
| 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
| 11.3
|
10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41.4
| 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
| 14.5
|
11
| 合格碘盐食用率
| %
| ―
| 95
| 96.04
|
12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
| 61.07
| 基本接受学前教育
| 70.9
|
13
| 农村学前一年入园率
| %
| 84.8
| 有较大提高
(高于2000年比例)
| 95.55
|
14
| 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
| %
| 99.8
| >99
| 99.94
|
15
| 初中毛入学率
| %
| 94.9
| 95
| 99.06
|
16
| 残疾儿童入学率
| %
| 80
| 80
| 90
|
17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
| 40.4
| >80
| 80
|
18
| 中小学《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
| %
| 92.9
| >90
| 93.1
|
19
| 有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的区县比例
| %
| 25.00
| 100
| 100
|
20
| 残疾儿童康复率
| %
| 20.42
| 提高(高于2000年比例)
| 32.8
|
21
| 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晓率
| %
| 80
| >95
| 96
|
22
| 少年法庭数
| 个
| 1
| 建立
| 4
|
23
| 获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受援人数
| 人
| 46
| 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高于2000年人数)
| 3497
|
24
| 农村改水受益率
| %
| 92.2
| >97
| 98.6
|
25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59.3
| >60
| 87.5
|
26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35.9
| >55
| 54.1
|
27
| 城镇绿化覆盖率
| %
| 20.35
| 35
| 4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