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314”总体部署和民生导向、缩差共富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加快“五个重庆”建设、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推进统筹城乡改革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升妇女自身能力,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推动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基本要求。
――以人为本,满足妇女发展需求。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利益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统筹兼顾,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注重社会公平,构建先进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
――重点突破,推动事业全面发展。突出妇女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缩小城乡、区域、不同群体之间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政府主导,带动社会积极参与。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的权利,充分调动妇女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引导和支持妇女在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三)主要目标。
1.妇女自身素质大幅提高。
提高女性受教育水平,保障妇女平等接受教育和培训。女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高中阶段教育女性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达到45%以上,妇女接受继续教育的比例逐年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以上,女性青壮年文盲率低于1%。
提升妇女健康水平,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每两年组织妇女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提高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完善妇女医疗保健体系,县乡村三级和城市社区妇幼卫生保健服务机构达到规定标准。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55%以上,妇女的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5岁以上。
2.妇女参与经济社会活动能力明显增强。
提高妇女经济地位,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缩小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逐步提高高校、职业院校女性应届毕业生就业率,从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2%以上。提高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5%以上。确保妇女平等享有资本、信贷、技术、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的权利,城乡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
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拓宽妇女参与渠道。市、区县(自治县)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推荐人中的女性比例达到25%以上,逐步提高女性在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区县(自治县)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分别有1名以上女干部。市、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配备女干部的领导班子比例达到75%以上。公务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处级干部队伍中女干部数量逐步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
3.妇女社会保障和权益保护有效加强。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妇女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妇女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覆盖所有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女职工。提高妇女养老服务水平,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妇女维权网络。完善促进男女平等的地方法规和政策措施,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降低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女性在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中的比例达到30%以上。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区县(自治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妇女信访服务中心、站、点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市、区县(自治县)“12338”妇女维权热线平台,提升维权服务水平。
4.妇女发展的环境更加优化。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两性平等、和谐发展。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社会管理与家庭等相关政策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原则。100%的行政村、社区建立集宣传教育、维权服务、组织活动、技能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妇女之家。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降低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到85%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满足妇女在减灾中的特殊需求。
专栏二 2011―2020年妇女发展主要指标
| 类别
| 序号
| 指 标 名 称
| 2010年
实际
| 2020年
规划
| 指标
属性
|
妇女自身素质
| 妇女 与教育
| 1
| 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98
| 预期性
|
2
| 高中阶段教育女性毛入学率(%)
| 80.4
| >90
| 预期性
|
3
| 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
| ――
| >45
| 预期性
|
4
| 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的比例(%)
| ――
| 提高
| 预期性
|
5
|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
| >12
| 预期性
|
妇女与健康
| 6
| 妇女人均期望寿命(年)
| ――
| 77.5
| 预期性
|
7
| 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
| ――
| >80
| 预期性
|
8
| 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
| ――
| >55
| 预期性
|
9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82.8
| >90
| 预期性
|
10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28.0
| <20
| 约束性
|
妇女参与经济社会活动能力
| 妇女与经济
| 11
| 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
| >40
| >42
| 预期性
|
12
|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
| ――
| >35
| 预期性
|
13
|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集体合同签订率(%)
| ――
| >98
| 预期性
|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 14
| 公务员中女性比例(%)
| 25.5
| >30
| 预期性
|
15
| 配备有女干部的市级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比例(%)
| ――
| >75
| 预期性
|
配备有女干部的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比例(%)
| 70.1
| >75
|
16
| 市人大代表候选人中女性比例(%)
| ――
| >25
| 约束性
|
17
| 市政协委员推荐人选中女性比例(%)
| ――
| >25
| 约束性
|
18
|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 27.17
| >30
| 预期性
|
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 54.84
| 50左右
| 预期性
|
妇女社会保障和权益保护
| 妇女 与社 会保障
| 19
| 生育保险妇女参保率(%)
| ――
| 提高
| 预期性
|
20
| 基本医疗保险妇女参保率(%)
| ――
| 提高
| 预期性
|
21
| 养老保险妇女参保率(%)
| ――
| 100
| 预期性
|
22
| 女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率(%)
| ――
| >85
| 预期性
|
23
| 女职工工伤保险参保率(%)
| ――
| 提高
| 预期性
|
24
| 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
| ――
| >90
| 预期性
|
妇女与法律
| 25
| 区县(自治县)“110”报警中心设立家庭暴力投诉中心组建率(%)
| ――
| 100
| 预期性
|
街道(乡镇)综治办、派出所、交巡警平台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站组建率(%)
| ――
| 100
|
社区(村)综治工作站、警务室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点组建率(%)
| ――
| 100
|
26
| 建立妇女信访服务中心的区县(自治县)比例(%)
| ――
| 100
| 预期性
|
建立妇女信访服务站的街道(乡镇)比例(%)
| ――
| 100
|
建立妇女信访服务点的社区(村)比例(%)
| ――
| 100
|
妇女发展环境
| 妇女与环境
| 27
| 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
| ――
| >85
| 预期性
|
28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54.1
| >85
| 预期性
|
29
| 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区县(自治县)个数(个)
| ――
| 38
| 预期性
|
30
| 建立妇女之家的行政村比例(%)
| ――
| 100
| 预期性
|
建立妇女之家的社区比例(%)
| ――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