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主要目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得到落实。具体目标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能力明显增强,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
三、主要内容
(一)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5.理顺行政管理体制。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加强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6.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管理创新的规定,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制度创新,健全群众利益协调、群众权益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社会矛盾调处等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进一步转变社会管理理念,探索人性化、柔性化社会管理方式,发挥非强制性手段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探索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夯实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根基,发挥基层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自治组织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作用。
7.加强行政程序建设。深入贯彻实施《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出台市政府加强行政程序建设方案,健全完善行政程序建设配套制度。以规范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为着力点,修订完善市政府工作规则。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行政机关行政程序管理平台,将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程序进行固化,实现行政程序网上运行和在线监督。将贯彻落实一法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作为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责任制的核心内容,由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签署责任书,实行每月调度、半年检查、年度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