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司法鉴定机构:

  近日,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2012)司鉴3号)。按照该通知的要求,市局将统一组织全市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开展2012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能力验证活动项目

  2012年度的能力验证项目涉及法医、物证和声像资料类鉴定业务类别,共计20项。(见附件1)

  根据司法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实际,要求凡从事能力验证项目中所涉及的鉴定业务类别的鉴定机构必须统一报名参加,不得落项。

  二、实施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机构应完整填写《2012年度能力验证和能力测评报名表》(见附件2),确保地址、联系电话准确无误;

  3月2日前将填写好的《2012年度能力验证和能力测评报名表》以传真形式报送市局司法鉴定管理处。

  (二)测评安排

  司法部司鉴所将在6月初前直接将检测样品或材料邮寄至鉴定机构;

  7月上旬以前参加能力验证的鉴定机构按要求完成后向司法部司鉴所反馈结果;

  9月底前司法部司鉴所向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反馈评价结果和整改意见书。

  三、工作要求

  相关鉴定机构要充分认识能力验证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通过能力验证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和提升鉴定工作质量。

  今年,市局将把能力验证结果作为行政许可、执业监管的一项重要考核评估依据,并对各机构能力验证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使委托单位和群众认识了解各机构的鉴定能力水平。

  各鉴定机构要端正态度,正确对待,杜绝能力验证活动中作假、作弊等不诚信行为,客观反映鉴定机构的真实水平。

  四、相关费用交纳事宜

  能力验证项目具体收费请对照《2012年度能力验证项目目录》(见附件1),请各机构于2012年4月30日前通过邮局汇款或银行转账至司法部司鉴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