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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各部门在出台惠及民生的重大政策、措施时,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个组成部分,及时发布新闻。同时,要不断研究提高宣传效果,增强新闻发布活动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各县(区)、各部门应视具体情况,除举行新闻发布会外,可以采取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散发新闻通稿、邀请记者采访、答复记者电话等其他形式发布新闻。
  三、明确新闻发布的职责分工,抓好新闻发布工作
  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市政府办公室、新闻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新闻发布计划,统筹新闻发布活动,督促、检查新闻发布工作的落实。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及新闻发布材料,安排政府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新闻办公室负责本级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和本级政府区域内政府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本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的新闻发布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方案,审核把关新闻发布单位拟定的新闻发布方案;负责组织媒体记者参加采访报道,做好新闻发布现场布置和管理;及时对新闻发布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督促和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做好新闻发布;负责培训各县(区)、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工作。
  新闻发布单位负责拟定新闻发布方案、新闻发布稿、主持词、预设问题及答案、提供给媒体的新闻稿及相关新闻背景材料,认真做好政策口径把关等事宜。
  提请政府常务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涉及民生、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各部门须事前对该事项实施后的公众反响、社会舆情进行预测和评估,制定宣传工作和公共关系工作方案,对新闻发布工作作出安排(必要时可经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并提出意见),再报政府审定。
  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按要求提供新闻信息。重大活动的新闻发布,公安、外事、台办等部门要负责安保、现场协调、翻译、验证等事宜。

  四、做好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推进新闻发布的常态化,主动引导舆论
  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加强引导,注重效果;严格制度,明确职责”的原则,统筹协调,及时、正确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政府的权威新闻发布机构要立即拟定新闻发布方案,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与类别展开有针对性的新闻发布工作。与此同时,还要确立好全面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的“新闻官”,让其介入事件处理的全过程,第一时间进入现场,掌握第一手材料,参与事件的决策与处置,并能做到心中有数,趋利避害,使新闻发布工作更好地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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