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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为桂林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决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为桂林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决定
(市政〔2010〕18号)


  2009年,驻桂林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应对金融危机冲击、支持经济企稳回升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使我市经受住了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严峻的考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主要经济预期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全市金融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广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桂林办事处、交通银行桂林分行、中国银行桂林分行“2009年金融机构支持桂林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称号。

  二、授予桂林市商业银行、建设银行桂林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桂林分行、农业银行桂林分行、浦发银行桂林支行、工商银行桂林分行、邮储银行桂林分行“2009年金融机构支持桂林经济发展贡献奖”称号。
  三、授予兴业银行南宁分行桂林工作组“2009年金融机构支持桂林经济发展特别奖”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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