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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2010〕2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我市《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在全市建设58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现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请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扎实推进,切实作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整合社会事业项目,提高投资效益,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市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农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强。加大对农村基层的投入,满足农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是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继续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加强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战略决策,对全市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在2010年十项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进行了统筹安排。推进村级服务中心建设,是一项改善民生的民心工程,是一项履行政府服务职责的庄重承诺,是一件造福百姓的实事好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必须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桂林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体育局等部门组成。具体负责全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组织推进、检查督促。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陈丽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长
  副组长:张执雪 市文化局局长
  成 员:周华德 市发改委调研员
  卫 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宝玉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守庚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蒙世和 市规划局党组成员
  王 斌 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谢文富 市文化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化局副局长谢文富兼任,副主任由市财政局、市体育局派员担任。
  三、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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