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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大中型企业定点扶贫工作意见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大中型企业定点扶贫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政〔2010〕3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桂林市大中型企业定点扶贫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 林 市 人 民 政 府
二0一0年三月十二日

  桂林市大中型企业定点扶贫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落实自治区关于“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加快贫困村扶贫规划实施进程,全面完成我市整村推进贫困村建设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全市大、中型企业开展定点扶持贫困村活动,现就市大、中型企业开展定点扶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主题,团结带领群众抓好贫困村的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基层组织建设,为群众献爱心,送温暖,办实事,不断提高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全面完成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确保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得以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结合贫困村的实际,发动群众修订“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规划,着重抓好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培训等工作,全面完成“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各项任务,确保定点扶持的贫困村验收达标。
  (三)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四)动员组织帮扶单位干部职工,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通过定点帮扶,全市贫困村2010年底前全面实现如下目标:
  1.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长率略高于全市增长水平。除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外,通过开发式扶贫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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