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湘桂走廊地面塌陷、岩石崩塌高易发区,包括全州、兴安、桂林城区、临桂、阳朔、平乐等县区的强岩溶分布区
本区下伏的基岩浅层岩溶和隐伏土洞发育,地下水位埋藏浅,地下水活动频繁,易诱发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人类工程活动有强烈抽排地下水、机械和爆破震动以及建筑加载等。
岩溶地区的孤峰或峰林山体上,因节理和层间裂隙面溶蚀严重,岩体在构造裂隙、节理裂隙和层面的切割及卸载和溶蚀作用下,使岩体破坏成大小不一的块状、层状、不规则状等结构体,在陡峻的坡面上和部分人工造成的临空面上形成极易坠落的危岩体,在有震动,或裂隙间的蚀余粘土被湿润,或重力作用下,只要裂隙面的摩擦阻力小于抗崩力,危岩体就会失稳而造成岩石崩塌灾害。岩石崩塌灾害的发生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岩石崩塌灾害主要由自然因素引发,人为因素主要包括:修路、建房、采石、人防工程施工爆破等人类工程活动。其中最主要为采石和人防工程施工爆破活动。
本区地质灾害发生基本特征是雨季易发生岩石崩塌、枯水季节易产生岩溶地面塌陷。
(三)工程经济活动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本市发生的地质灾害多半是由人类工程经济活动诱发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1.不合理削坡建房、修筑公路,未采取坡体支挡、护砌和地表地下水排水等措施;
2.矿山不规范的开采方式,弃渣的乱堆乱放;
3.修建渠道引水,未对渠道采取防渗措施或防渗措施不力;
4.人为改变河道路径可能引发山洪与泥石流地质灾害;
5.不合理抽取地下水,如岩溶和土洞发育区道路或工程建设以及农业灌溉大流量大降深抽水等;
6.加载(多为建筑加载);
7.震动(以车辆过往震动和爆破震动为主)。
工程经济活动诱发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是滑坡、崩塌及地面塌陷,其数量众多,发生频率高。虽然通常规模较小,但是危害相当大,常造成房毁人亡。我们必须增强地质灾害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防灾减灾措施,减少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工程设施遭受巨大损失。
三、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分解
(一)各部门职责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本系统的业务,组织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规划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坚持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与市气象部门以及水文、地质环境监测部门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因矿业生产活动诱发滑坡、崩塌、采空区塌陷等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