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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10〕5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九日

  桂林市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94号)要求,为保障我市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采取“整村推进、统一规划、分步建设、综合整治”的方式,对项目区开展农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是自治区投资建设的重大民生工程,涉及面广,资金投入量大。为了顺利推进我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成立桂林市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黄俊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年养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涛 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杨晓花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李仁山 市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唐 伟 市财政局局长助理
  张宝玉 市国土局副局长
  蒋永光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杨守庚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魏 海 市交通局副局长
  黄东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邱 云 市农业局副局长
  蒋海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钟江 市卫生局党组成员
  姜方龙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健生 市广电局党组成员
  楼志强 市旅游局党组成员
  李道勇 市粮食局副局长
  董林寿 市规划局党组书记
  霍新奎 市扶贫办副主任
  李世卿 市新农办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督导小组设在市监察局,负责对我市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选择、经费使用以及项目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实施督导,确保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办公室和督导小组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各县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保障整村推进土地整治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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