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2010〕7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桂林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 林 市 人 民 政 府
二0一0年五月十八日
桂林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手足口病,切实保护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卫生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有效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在我市暴发和流行,加强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二、组织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良好发展势头”大局出发,加强领导,健全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手足口病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响应,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既高度重视,又科学防控。一旦启动应急预案,要及时成立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卫生部门负责完善各级监测网络,将监测触角延伸到乡村和社区,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主动搜索疫情,掌握辖区6岁以下儿童基本情况,尤其对出现手足口病病例的村屯,要主动搜索与手足口病相关症状者,做到关口前移,及时发现疫情;抓好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临床诊断和救治水平,特别是对危重症患者的识别能力和救治能力,减少死亡病例;制订和完善疫情收集、核实、报告、追踪、随访制度,切实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对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及出院病人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指导乡村和社区医生对辖区病人的健康管理和随访;疫情管理人员做到每日2次搜索疫情,掌握辖区疫情情况;根据临床救治实际工作需要,做好救治设备装备及药品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