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推进教育投入体制改革。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确保全市教育经费投入不低于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要求,保障年度教育财政投入达到规定比例。配合财税部门,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的各项政策,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
13.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建立促进学生、教职工、学校和学校所在社区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学校制度,成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委员会和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主动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监督。鼓励学校广泛参与社区教育,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学校与社会和谐共建格局。建立南宁市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为学校搭建自主、探究实践、创新的学习实践平台。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14.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自治区示范性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结对发展工程。将新课程改革理念融入学校管理和课堂教学之中,切实推动各学校深入开展课改工作,使学生学习方式逐步由单一转向多元,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大力支持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准入制度,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导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集团化办学,做大做强民办职业教育。
15.推进考试招生与评价体制改革。制定《南宁市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方案》、《南宁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方案》,修订《南宁市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建立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提高学校常规管理效能。推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改革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采取网上填报志愿,分批次录取,多渠道查询信息等形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提高教育考试满意度。
三、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6.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和创新学校德育工作,继续构建社区与学校、教师与家长、教师与学生、家长与孩子、孩子与孩子的和谐等“五个和谐”。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是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情操和民族自信心。完善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加强学校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深入推进“洒扫应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设“洒扫应对”社会实践课程,积极推进活动示范点学校建设。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研究,成立班主任工作研究中心组,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模式。继续开展“童心向党--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快乐暑期大行动”、第八个“广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日”活动、未成年人健身游戏大赛。继续做好环境保护教育和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