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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二层机构,各事业办、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南宁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及南宁市十一次党代会、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普及、公平、优质”的目标,牢牢抓住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两大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先发展为保障,以开展“科学发展赶超跨越落实年”活动为引领,以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推行文化立校为抓手,以教师培训和名师培育为支撑,全面实施《南宁市贯彻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方案》和《南宁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南宁市教育体制改革五项任务和教育发展十大工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科学发展水平,为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作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3%,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3%;义务教育巩固率92%,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90%;初中毕业升学率9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1%。
  一、加强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努力推动首府教育加快发展
  1.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做好县域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开展“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促进年”活动,在城乡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重点扶持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合理的民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避免和防止片面追求超前教育和幼儿教育“小学化”,大力提升保教水平。加大优质幼儿园创建力度,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创建自治区级、市级示范幼儿园。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继续清理非法学前教育办学机构。
  2.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和均衡发展工程。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启动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与中小学校结构布局调整综合改革、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相结合,同步推进,安排专项资金对中小学校进行改造、扩建或新建。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年”活动,加强控辍保学“双线三包”工作机制,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继续强化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检查,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成效。开展城乡初中学校共同体建设,探索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新路子,实现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参与“新教育”实验,建立“广西南宁市新教育实验区”。关爱困难群体,保障困难群体学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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