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教师全员培训。5年内,对全市近60000名教师进行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除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培训和积极开展校本培训外,支持20%左右的各级各类教师共12300人进入市本级的骨干培训。其中,学前教育1200人,小学6000人,初中3000人,高中1500人,中职教育500人,特殊教育100人。对600名各级各类在职校长进行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管理能力、研究和交流办学经验为主要内容的提高培训。对300名各级各类富有办学经验并具有一定理论修养和研究能力的校长进行旨在培养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专家的研修培训。对所有新任教师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适应性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四)开展专项教师培训。对全市近33000名班主任、教研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教辅人员(含图书管理员、实验员、教务员、宿舍管理员、保育员、校园安全管理员、医务人员等)开展专项培训,其中支持20%左右的各专项人员共6500人进入市本级的骨干培训。其中,班主任3900人、教研员100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00人,信息技术学科教师260人,图书管理员160人、实验员260人、教务员430人、宿舍管理员300人、保育员300人、校园安全管理员430人、医务人员160人。
三、实施内容
以市级教师培养培训为抓手,带动县(区)级培养培训,推动学校校本培养培训(研修)。分类别分层次实施培训,全方位开展市级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促进教师培养培训与课堂教学改革、与学校管理相结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南宁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主要项目基本内容详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一)政策准备阶段(2011年12月前)。做好调查研究、学习先进、形成思路等工作;制订《南宁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委员会。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2013年)。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目进行及时补充完善,对项目实施实行台账管理,确保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
(三)总结推进阶段(2014年-2015年)。做到年度有工程计划和总结,2014年有工程中期检查验收,2015年有工程终期总结验收,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并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南宁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南宁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各项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教师专业发展工作。各县区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工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二)完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