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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扫尾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扫尾工作的通知
(桂农机办〔2012〕4号)


各市、县农机局,各农机购置补贴一级经销商:

  根据农业部和财政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定于1月上旬进行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扫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自治区农机局《关于暂停对浙江台州泰义机械有限公司的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实行补贴的通知》(桂农机管〔2011〕7号)、《关于暂停部分企业杀虫灯电动喷雾器果树修剪机磨粉机购置补贴的通知》(桂农机办〔2011〕74号)和《关于暂停杀虫灯(含灭蛾灯、诱虫灯)购置补贴的通知》(桂农机办〔2011〕104号)涉及的浙江台州泰义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WGS-20-48耕水机、台州市金清增氧机有限公司生产的WS-20杀虫灯、深圳市富巍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FWS-DBL-0、FWS-DBL-2杀虫灯、富士特有限公司生产的FST-767、FST-800电动喷雾器和FST-109E果树修剪机、浙江程阳机电有限公司生产的CY-25D电动喷雾器、桂林市独秀喷雾器厂生产的桂林-18电动喷雾器、湖南省韶峰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6M-2.2磨粉机及部分企业杀虫灯等产品, 按照2011年12月23日局年终购机补贴督察工作汇报会的决定进行如下处理:一是对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中申请、公示、待打表的机具予以作废;对已取得指标确认书、农民已购买机具但经销商还未在系统中确认销售的予以恢复并办理结算手续;对购买后状态的机具严格按程序予以办理结算手续;二是按其产品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中销售总价的30%计算补贴款并拨付给经销商,多余部分补贴款由自治区农机局退回自治区财政。

  二、各农机购置补贴一级经销商尽快将“待申请结算”的补贴机具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办理申请结算手续,结算打包批次请选择“第八批”,并于1月12日前申请结算。

  三、自治区农机局将扫尾结算的申请情况在广西农机化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各县农机局对结算申请中的补贴机具的购机和到位情况进行核实,并于1月13日前将审查情况报市农机局。各市农机局于1月16日前汇总本市审查情况后以正式文件上报自治区农机局(请先传真)。

  四、自治区农机局根据各市上报的审查情况,对不符合结算要求的机具在系统中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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