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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
(桂农机办〔2012〕5号)


各市农机局: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印发《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农办机[2011]18号)的要求,结合检察部门最近在查办农机购置补贴案件中,反映一些由企业扶持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等情况,为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对象

  2010-2011年成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清理整顿的重点:一是由农机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扶持成立的,并在广西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办理机具补贴手续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二是购机少出资、实质不出资却办理了购机补贴手续的;三是批量或小批量购买补贴机具的;四是补贴机具少作业或基本不作业的。

  二、清查的主要内容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包括合作社法人、成员及有关注册登记、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等情况;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申请购机补贴的真实意图及个人出资金额;

  (三)申请办理补贴情况;

  (四)补贴机具的到位及开展作业和效果等情况;

  (五)重点清查农机专业合作社补贴购置的甘蔗联合收割机、蔗叶粉碎整地还田机、甘蔗装载机、水稻插秧机、水稻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农用挖掘机、增氧机等机具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对依法经营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要加大扶持和服务力度,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各市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清理整顿工作,迅速成立清理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市、县(区)农机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有关合作社逐个逐项进行清查,并填写《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补贴机具登记表》(见附件)。

  (三)对清理出来的违法违规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要严肃处理:一是立即取消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二是建议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消其注册登记;三是对触犯到法律法规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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