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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冀政〔2012〕1号 2012年1月20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省政府决定,对重点工作继续实行目标任务责任管理。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一、充分认识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的意义
  今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迎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做好今年政府的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2012年目标任务,对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2年重点工作包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实施“十二五”专项规划、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抓好“三农”工作、提升工业经济发展水平、拓展服务业发展领域、深化改革开放、办好惠民利民实事等19大类,共130项具体目标任务,根据职能分工下达到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各地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按照承担的重点工作和要求,以提高行政效能为关键,以增强执行力为根本,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
  《方案》明确了各项目标任务的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要按照“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责任,逐项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每一项工作的质量标准、完成时限,列出详细的推进计划,制定高效有力的保障措施,一环紧扣一环执行、一步紧跟一步推进,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牵头部门对承担的目标任务负总责,既要组织落实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又要主动协调各责任单位,统筹推进落实。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尽职尽责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与牵头部门通力协作,形成抓落实的合力。各设区市要从实际出发,加强与省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三、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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