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在国土资源系统广泛开展创先争优“联创齐争”活动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国土资党发〔2012〕4号)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在国土资源系统广泛开展创先争优“联创齐争”活动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党组《
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在国土资源系统广泛开展创先争优“联创齐争”活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党发〔2011〕64号),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学习韦寿增先进事迹,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主题活动,深入推进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积极配合做好部省“联创齐争”、“三进四同”活动,推动厅机关与基层联创齐争,加快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不断提升国土资源为民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意义
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党组织、主管部门与市、县各级政府通过开展创先争优“联创齐争”活动,发挥多方优势和力量,共同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增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开展创先争优“联创齐争”活动,就是要为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富民强桂我先行”主题活动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搭建平台;开展创先争优“联创齐争”活动,将进一步丰富创先争优活动的载体;开展创先争优“联创齐争”活动,将为我区各级国土资源系统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开辟新的途径。
二、活动目标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