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沪教委法〔2012〕2号)


各区县教育局、高等学校、委直属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治教、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扎实推进,有力地推动了教育规范化管理和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为更好地适应“十二五”期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做好本市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委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上海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上海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为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更好地适应“十二五”期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及《上海市教卫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的各项要求,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为重点,以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化管理为动力,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教育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本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