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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加强打击侵权假冒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宣传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遵纪守法的典型,宣传报道各部门打击侵权假冒的具体措施、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效。曝光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推动重、特大案件公开审理,以案说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针对社会关注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等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部署,统一领导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督查侵权假冒重大案件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和协调侵权和假冒伪劣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整治;各监管部门要制定加强监管的具体措施,指导和督促基层开展工作,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形成“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抓好组织实施,逐级分解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各项任务。要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推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逐级开展督促检查。要实行政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侵权假冒问题突出的地区,要督促加强执法、限期整改。监察机关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区域性、系统性侵权和假冒伪劣问题发生的,严肃追究当地政府责任人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知识培训和作风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文书制作,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保障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经费,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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