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郑政文〔2012〕42号)
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自2010年3月我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领导,建立机制,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克难攻坚,强力推进,较好地完成兼并重组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对巩义市人民政府等20个先进单位和崔俊理等5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的看到,我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还有一些遗留问题,兼并重组工作任务仍然繁重,如郑煤集团腾升煤矿由于涉及司法纠纷,遗留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希望郑煤集团和登封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使遗留问题尽快得到有效解决。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有关政策,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继续深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促进全市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为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郑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20个)
巩义市人民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
新郑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监察局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
巩义市煤炭管理局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新密市国土资源局
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
新密市白寨镇人民政府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登封市白坪乡人民政府
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
荥阳市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
二七区煤矿安全监管办公室
郑州市煤炭监察执法支队
二、先进个人(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