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建设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长期努力的系统工程。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各部门在全市稳定蔬菜供应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市级成员部门主要任务和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全市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网点规划、行业建设标准和政策;负责市稳定蔬菜供应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市工商局负责按照要求,对规范建设的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网点给予办理工商登记。
3.市农业局负责指导企业做好蔬菜农残检测工作,做好蔬菜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4.市交警部门负责办理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配送车辆特别通行证,应急保供期间,允许24小时进城通行。
5.市规划局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将菜市场网点布局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6.市财政局负责对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扶持资金的筹措和资金管理工作。
7.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对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建设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8.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统一门头的设计规格进行审核工作,加强对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
9.市发改、卫生、环保、食药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调做好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建设、发展、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主城四区人民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及呈贡、安宁的主要任务和职责
1.负责辖区内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建设的选址、布点规划、协调落地等市场建设相关工作。
2.负责制定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具体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办及各委、办、局,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在市稳定蔬菜供应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和各区政府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管理工作。未列入主城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建设的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实施意见,组织辖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的建设工作。
(二)建立目督考核机制。将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网点建设工作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并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将目标任务纳入对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成立专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阶段工作任务的跟踪督查。
(三)建设肉菜追溯体系。目前,我市已被商务部列为国家首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300个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建成后将纳入全市肉类蔬菜可追溯体系监管中。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将定期联合对生鲜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