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着力推进可持续发展,在加强生态建设、促进节能减排上有新突破。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着力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抓好公益林保护、珠江防护林、森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小流域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陡坡耕地治理等工程,完成营造林260万亩,治理石漠化6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550平方公里。加强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和重要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加快实施《望谟县灾后重建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完成望谟灾后重建。二是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防治,加大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城镇污染治理力度,突出抓好南北盘江、红水河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完成贵州宜化、兴化异地迁建工程。加强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保障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力争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75%、80%以上。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管理。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三是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加快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实施重点载能企业节能改造工程,推进城镇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推动工业废弃物在新型建筑材料中的应用。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大力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发展,抓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程,探索符合我州实际的循环经济模式,实现由资源依赖型向资源节约型、生态环保型转变。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加快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再制造业。
(八)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上有新突破。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包容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加强就业和创业工作。大力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以产业支撑就业,以事业促进就业,拓宽就业再就业渠道。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加大小额贴息贷款力度,大力扶持自主创业。积极实施就业援助工程,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二是狠抓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制度的有机衔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逐步实施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爱工程。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成保障性住房44400套。抓好救济救助工作,完成乡镇社会福利院建设,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80%以上。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实行集中治丧,到2016年,全州县城区域死亡人员基本实现火葬。三是优先发展教育科技事业。认真实施《黔西南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实施校长素质提升、名师名校打造、课堂教学创新、素质教育推进、学前教育强基、高中教育普及、职业教育突破、特殊教育关爱、寄宿学校攻坚、校园安全保障“十大教育工程”。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力争把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办成综合性大学。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培养实用型、技术型、乡土型人才。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鼓励民办教育加快发展。建立健全财政对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市场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切实提升核心竞争力。四是大力发展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各项事业。加强城乡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医疗卫生健康协调发展。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着力解决全科医生匮乏问题,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安全、便捷、价廉、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抓好妇幼保健工作,加强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突出抓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强化人口计生过程管理和优质服务,稳定降低生育水平。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实施“民族事业十大推进计划”,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做好宗教、外事、侨务、对台、人防、档案、老龄、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工作。
(九)着力推进社会管理科学化,在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新突破。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县(市)创建工作,以开展“六五”普法为契机,重点抓好
宪法、
刑法、民法及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二是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要求,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突出群众的主体作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同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解力量互动的社会协同管理网络,切实解决好影响社会稳定、涉及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织牢基层网底,坚持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时期集中排查相结合,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实现“三大调解”联调联动、有机衔接,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机制,做好司法援助工作。四是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广覆盖、立体化的综治网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防控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五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