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低碳昆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政发〔201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低碳昆明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低碳昆明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美丽宜居的低碳昆明,完成《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低碳昆明的意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在充分应用《低碳昆明建设基础情况调查研究报告》成果的基础上,依据各部门职责,结合国家及云南省低碳发展目标和昆明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低碳昆明建设分为全面推进(2011年~2015年)和巩固提高(2016年~2020年)两个阶段。
全面推进阶段:到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到1.011吨标准煤(按2005年可比口径计算),全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30%以上并符合云南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量中所占比重达到10%以上。
巩固提高阶段:到202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到0.882吨标准煤(按2005年可比口径计算),全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以上并符合云南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量中所占比重达到15%以上。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深入调研、科学规划、完善体系
1.调查研究碳排情况。
对昆明市2005年全社会能源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等主要指标进行回顾调查和研究。依据昆明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2015年和2020年社会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进行预测评估。
责任领导:王道兴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规划局
责任人:刘跃进、徐晓青、胡炜彤、陈浩、李亮
2.编制低碳城市建设规划。
根据昆明市环境和资源约束性指标,建立低碳城市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2011年底前编制完成《昆明低碳经济总体规划》。
责任领导:黄云波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规划局
责任人:胡炜彤、刘跃进、陈浩、李亮
3.完善能耗统计体系。
按用能领域和能源品种开展昆明市能耗普查,扩大我市能耗统计范围,建立和完善市级能耗统计制度和技术体系。到2012年底,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碳排放统计数据联网直报,对主要碳排放领域实行行业内部通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