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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陵府办〔2009〕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群专结合、以专为主;全省布控、口岸为主,纵到底、横到边;依法管理、科学防控;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负总责,对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及其他资源统一指挥调度。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组 长:郑文秀(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杜陈育(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白灵(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詹 良(县卫生局局长)成 员:王 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苏绍颖(县财政局副局长)陈延海(县农业局副局长)林玉美(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副局长)王光伟(县公安局副局长)傅志光(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 明(陵水工商局副局长)刘德柏(县交通局副局长)汪世武(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李荣凌(县民政局副局长)吴慧敏(县旅游局副局长)汪显英(县侨务办主任)张宏瑞(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林玉伟(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局长詹良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布置、组织、协调、指挥全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卫生部、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2、指挥、协调疫情的应急处置,落实疫区疫点的隔离及各项防控措施的实施。  
  3、掌握全国、全省及全县疫情动态,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各项工作预案、方案和措施。  
  4、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响应级别及响应区域,使防控工作经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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