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前做好森林防火区农田剩余物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前做好森林防火区农田剩余物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政办明电〔2012〕1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2年春季我省干旱形势特殊严峻。从2011年入冬以来,全省平均降水量为65.9毫米,较常年同期少40%,居历史同期少雨(雪)的第2位,特别是进入2011年12月份以来,全省基本无大范围降雪过程,给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为确保全省春季森林防火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提前做好农田剩余物清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提早开展农田剩余物清理的重要意义

  农事用火始终是森林防火的重大隐患,各地、各单位虽不断加强管控,但私烧乱点问题仍很突出,也经常由此引发森林火灾。受严重干旱气候影响,目前,我省中西部大部分区域和东部浅山区的部分区域已无积雪覆盖,农田剩余物长期裸露,处于十分干燥易燃的状态。在春季高火险期到来前,提早组织开展农田剩余物清理烧除工作,可避免农事用火高峰期和高森林火险期重合,有效缓解春防期间农民备春耕集中点烧农田秸秆等剩余物野外用火管理压力,避免出现农事用火失管失控和森林火灾多发问题,把握春防工作的主动权,保证春防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二、要立即进行专项部署,全面开展宣传发动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提前开展森林防火区农田剩余物清理工作,逐级做出专项部署,采取“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办法,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有分工,层层有责任。围绕农田剩余物清理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把宣传动员工作做到每一户,广泛宣传提前组织开展农田剩余物清理的有关要求和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农户改变过去种地时才清理农田剩余物的传统习惯,积极支持和配合,提前开展好农田剩余物清理工作。

  三、要周密组织,全面做好提前开展农田剩余物清理的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提前进行农田剩余物清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抓落实。各乡(镇)政府和村社组织要发挥组织实施的主导作用,要对本辖区农田剩余物清理任务量特别是秸秆的烧除面积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按照相关规定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各国有林场(站、所)要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开展工作,组织护林员帮助做好农田剩余物提前清理烧除。中西部林区和东部浅山区已无有效积雪覆盖的区域,要立即开展农田秸秆等剩余物的清理工作,在确保森林防火安全的前提下,抢抓有利时机集中组织开展农田剩余物的烧除工作。目前暂无法开展的区域,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随着积雪融化,及时跟进组织开展农田剩余物烧除。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