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2010〕11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及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64号)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健全服务业统计分析,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对服务业统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服务业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服务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迫切要求。我市是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服务业发展潜力巨大。加快发展服务业,对于我市优化经济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扩大就业消费、建设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具有重要的战略影响和现实意义。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利于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的规模、结构和效益,有利于对服务业实施统计分析,跟踪服务业发展动态,为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提供翔实的基础资料和科学决策依据。因此,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服务业统计分析工作。
  二、服务业统计总体目标、内容范围、调查方式和实施主体

  (一)总体目标。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形成政府综合统计与行业部门统计职责清晰、分工协作的调查体系,为政府对经济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为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提供基础资料,为桂林市及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

  (二)内容范围。服务业统计包括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及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及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及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及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及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12个行业门类、39 个行业大类、180 个行业中类、339个行业小类。重点调查能够反映服务业中各行业和各经济类型的规模、结构、速度、效益等方面的实物量和价值量指标,具体分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服务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等4大部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