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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

  (二)建设任务
  一是继续抓好山上造林绿化。采取人工造林、低产林改造、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快荒山荒地造林、石漠化治理和受灾森林恢复,进一步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覆盖率,提高森林质量。到2011年,全市新造林30万亩,义务植树950万株。到2013年,全市新造林90万亩,义务植树1000万株。到2015年,全市新造林150万亩,义务植树1100万株,林分质量逐步提高,基本实现有山皆绿。
  二是重点推进通道绿化。以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两侧和主要河流两侧为重点,全面加快通道绿化,提升绿化质量,形成优美的通道森林景观。到2011年,已建和新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基干林带宜林地绿化率达90%以上,普通公路宜林地绿化率达80%以上;主要河流两岸宜林地绿化率达85%以上;建成一批通道绿化示范样板带。到2013年,通道绿化明显改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基干林带宜林地绿化率达95%以上,普通公路宜林地绿化率达90%以上;主要河流两岸宜林地绿化率达90%以上。到2015年,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基干林带宜林地全面实现绿化,宜林地绿化率达100%,普通公路宜林地绿化率达95%以上;主要河流两岸宜林地绿化率达95%以上,初步实现一条通道一条绿色走廊。
  三是扎实推进城镇绿化。坚持“绿色城市”的建设原则,在城市、项目建设中尽量做到不砍树、不推山、不填水,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环境和森林生态景观。同时坚持新造与改造并举,增量与提质并重,全面推进城市、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绿化。到2011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7%、40%和9.2平方米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5%、30%和6平方米以上;到20l3年,城市建成区分别达到40%、40%和10平方米以上,县城建成区分别达到38%、33%和8平方米以上;到2015年,全市城市绿化覆盖和绿化质量稳步提高,城市建成区分别达42%、40%和12平方米以上,县城建成区分别达到40%、35%和10平方米以上;建制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32%、27%和6平方米以上,初步实现一座城市一片森林。
  四是大力推进村屯绿化。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风貌改造为载体,大力开展“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鼓励农户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户户种、人人种、年年种。从2010~2O15年,每年扶持20万农户,在房前屋后及路旁、水旁、村旁植树,每户种10株以上,以点带面,大力推进村屯绿化工作。到2011年,主要交通干道两则5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屯、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村屯基本实现绿化,自然村绿化覆盖率达23%以上,农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75%以上,力争村屯绿化初见成效。到2013年,全市村屯农户的房前屋后和路旁、水旁、村旁基本实现绿化,自然村绿化覆盖率达到26%以上,农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力争村屯绿化明显好转;到2015年,全市所有村屯路旁、水旁、村旁、宅旁空地全部实现绿化,户均栽植乔木树种10株、经济果木林或花灌木5株以上,自然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以上,初步实现一个村庄一座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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