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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
(市政〔2010〕148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桂政发〔2010〕26号)精神,桂林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在全市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即实施涵盖山上山下、城市乡村、道路河流、单位园区的整个国土绿化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是维护生态安全、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林业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经过长期努力,桂林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山清水秀”已成为我市的一大品牌和优势,但随着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已进入攻坚阶段,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进行城乡大绿化,有利于发挥森林的固碳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功能,有利于巩固全市现有生态建设成果,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减少各类生态灾害,使我市的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从而加速我市国家旅游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
  (二)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大力造林、发展林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我市35.9%以上的土地是山区丘陵,近67.5%的土地为林业用地,78%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广大山区群众致富的潜力在山、出路在山、希望在林。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大力开展山上造林、乡村造林,既可以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拓宽农民就业增收空间,加快农村经济繁荣发展,促进城乡差距缩小,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可以为打造造纸与木材加工千亿元产业提供原料支撑,促进林业产业做大做强。同时,大力造林、发展林业,顺应低碳经济和生态经济的发展潮流,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对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也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是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我市的公路、铁路、河流等通道和重点城镇、乡村以及单位园区是造林绿化的薄弱环节。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让森林进社区、进村屯、进工厂、进校园,加快人们“身边增绿”,建设秀美城乡,逐步实现“城在林中,村在景中,房在林中”、“一条通道一条绿色走廊,一座城市一片森林,一个村庄一座绿岛”。同时,随着我市新建公路里程不断增长,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不断增多,也迫切需要加大造林绿化步伐。把植树造林、发展林业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通过社会大发动、全民齐参与、城乡大绿化,有利于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政绩观、生态消费观等生态文明观念,增强人们的绿化意识、环保意识;有利于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有利于引领和支撑生态文明建设,走科学保护漓江、做强高新产业、领跑区域旅游、建设富裕魅力新桂林。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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