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培训区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国土房科〔2009〕277号)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及有关单位(部门):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源厅发[2009]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全面培训区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工作实施方案》,现下发各单位,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市局科教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全面培训区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培训区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推进建立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迫切需要,是一项打基础、立长远的大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培训区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央全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工作部署,全面完成2009年国土资源管理重点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内容,分级培训、分类指导的原则,全面提高区县、乡镇国土资源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执行力强的国土资源系统基层干部队伍。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的处级领导干部,全市乡镇国土资源所(站)的全体干部。
三、培训目的和内容
培训目的:促进区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进一步认清当前土地管理面临“两头碰、一忧虑”、矿产市场“一紧一松、振荡调整”的严峻形势,统一认识,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坚定信心,树立新型的资源观和资源管理观,进一步提高区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组织领导和业务能力,特别是增强依法行政、沟通协调、信息获取、应急处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区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通过全面开展培训,年内形成进一步明晰区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国土所职责任务的指导性意见,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基础,进一步规范区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